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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岁公公趁儿子在外打工,竟然强奸儿媳,法院:应该严判

2024-10-06 12:47 来源:喜雅生活 点击:

68岁公公趁儿子在外打工,竟然强奸儿媳,法院:应该严判

惊掉下巴!一名68岁的公公完全没有考虑家人的感受,更没有体会过儿子的痛苦,居然在外出打工时,把魔爪伸向了自己的儿媳妇。公媳乱伦是人伦道德所不能容忍的,公公强奸儿媳是遭世人唾骂,更是触犯了法律,必须受到严惩。

经过调查:儿媳妇患有轻度精神病,与儿子于2016年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与公公夫妇分房共同居住于同一院落内。2018年一天下午2时许,公公儿子在外打工,家中没有别人,悄悄到房屋内问儿媳妇接东西,当时夏天,儿媳天气热穿的衣服也少,儿媳不知道公公是故意借东西,刚转身去找东西,公公看着儿媳的身体,起了歹心,从后面抱住儿媳,不管儿媳反对,强行与儿媳发生了性行为。事后,公公威胁儿媳不能告诉其他人,要不就有性命之优,儿媳迫于压力未报警。

据了解,公公曾经多次对被害人进行性骚扰。2018年的时候,被害人因与丈夫发生家庭矛盾随后报案。警察接警后,公安局刑侦大队干警迅速到达现场,并将公公传唤至公安局所调查。第二天日,公公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认为,公公明知他人是精神病患者,仍然与其强行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了法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强奸精神发育迟滞的残疾人,且被害人属家庭共同生活关系人,依法应从重处罚。

多行不义必自毙,一旦触发法律,必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