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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医大三院“黑救护车”案宣判 九人被判刑并处罚金

2025-10-17 21:33 来源:喜雅生活 点击:

哈医大三院“黑救护车”案宣判 九人被判刑并处罚金

中国青年网哈尔滨6月10日电 10日上午,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公开开庭宣判李某武等九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开庭及宣判均采用远程提讯方式进行,最终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李某武等9人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哈医大三院“黑救护车”案宣判 九人被判刑并处罚金

宣判李某武等九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现场。南岗区法院供图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至2025年间,李某武组织人员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以下简称医大三院)内使用胁迫方式强行驱逐其他从事非法救护车转运业务人员,垄断医大三院非法救护车转运业务,使被害人在转运遗体、转院治疗、出院时,被迫使用李某武等人的非法救护车进行转运。上述人员逐步形成以李某武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李某为骨干成员, 以被告人冯某友、宫某光、鲁某飞、王某、邹某隆、张某明、刘某成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法院认为,李某武组织李某、冯某友等人在医大三院成立非法救护车转运车队,形成较为固定的组织,李某武利用该组织以胁迫手段驱逐其他非法救护车转运车主,对医大三院非法救护车转运业务达到垄断后,多次对需要救护车转运业务的被害人实施强迫交易犯罪,以此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形成犯罪集团。其中,李某武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李某武于2025年5月将该犯罪集团的非法救护车转运业务交给李某管理,李某在继续充当非法救护车转运司机的同时,负责发卡、谈价、分配司机等非法救护车转运的组织和指挥工作,故李某自2025年5月成为犯罪集团的骨干成员,系主犯,应按照其组织、指挥、参与的全部集团犯罪处罚。

最终,南岗区法院依法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李某武、李某、冯某友、宫某光四年十个月至二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五十万元至八千元不等罚金。依法以强迫交易罪判处其余5名被告人一年九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至五千元不等罚金。责令各被告人对寻衅滋事犯罪被害人进行退赔。对各被告人强迫交易犯罪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已扣押各被告人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宋建强)